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违约 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违约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的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公证费不在按2%的费率收取,而是按照分阶段的比例收取。具体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
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
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
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
1%收取。 因此,公证处将根据您们遗产的具体评估价格计算公证费用。其次,若您们做公证的时候,报的价格太低,公证处会根据当地房产的实际评估价为准计算公证费,所以作价太低不一定有用。最后,上述的收费比例不一定准确,阁下当地的公证机构的比例可能会有不同,但绝对不会超过上述所提比例。这是对遗产100万公证要多少钱的回答。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违约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主要指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规定,对“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工作不负责,经常生产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责令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企业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劳动法》第9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了要负经济赔偿责任外,有时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职工违纪后,企业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辞退和经济惩罚等处分。企业违反《劳动法》有关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和标准的,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用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17条
[1]《劳动法》 第95条
[2]《劳动法》 第102条
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四、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有哪些相关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条款或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数额也必须合理。如果没有约定上述条款,一般不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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