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级残疾人办低保有什么条件?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二、残疾者可以申请低保吗?如何申请?
视具体情况而定。享受低保的标准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因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各地的具体标准不一。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要想享受低保,也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经过相关调查、民主评议后,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公示,然后报县民政局批准。
引用法规
[1]《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 第4条
三、残疾人申请低保条件是什么样的
残疾人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1、需要到当地申请。必须是当地的常住居民,外地的居民不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需要主动申请,国家的任何补贴都不是强制性的,即使满足补贴条件,自己没有去申请,也享受不到相关福利。
3、申请低收入的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四、重度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你好,对于你的残疾人可以申请低保这个提问,我的回答是这样子的一般是二级以上。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随着广大残疾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目前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一律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已经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申请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
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完毕。
五、残疾人申请低保的条件包含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国家对低保的一般规定如下(各地均有当地标准规定)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场所内服刑的人员;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引用法规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五条
[3]《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