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司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你好,关于独生子女医疗保险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到你。
1、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政策优惠属于地方性规定,各地存在差异,以江西省为例,供参考
1、当地计生政策第46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二)在劳务输出时优先推荐其家庭劳动力;(三)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缴费用,按照规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负担;(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
二、无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向劳动局起诉?如何处理无劳动合同的情况?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起诉,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三、拖欠工资怎么起诉,怎么起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于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多长时间,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收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公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地情况确定。二、拖欠工资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如果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本来有能力 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在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在天津市,恶意拖欠工资总额达到5万元,即为“数 额较大”。三、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四、遭遇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发有关法律文书责令雇主支付劳动报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政府可以起诉个人或单位拖欠工资吗
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再向人民。但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直需要说明的是,一旦出具了欠条,双方之间关于拖欠工资的法律关系就变了,本来是劳动关系,出了欠条之后就变为普通的欠款法律关系了,员工可以持欠条直接向,而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所以,拖欠工资尽量不要写欠条,后期维权很麻烦。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要加付赔偿金。
五、员工带走公司资料可以报警吗
1.员工带走公司资料可以报警。
2.员工未经同意私自带走公司的资料要分情况对待,如果是公开的资料,有可能属于侵占公司的财产或物品,间接地影响了公司的办公秩序,如果报警后,警察可能会要求员工交出相关资料,并不会对员工进行实际处罚。
3.如果是重要的秘密级资料,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按刑事犯罪处理。
4.《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