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经济补偿金中的二倍工资计算基数,是根据劳动者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即未扣除社会保险费、税费等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总额,但不应包括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津补贴、福利。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怎么计算,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工资该怎么计算?误工期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
四、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税前还是税后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税前工资计算。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