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合同可以辞退员工吗
正常情况下
1、能辞退;
2、无补偿;
3、必须给你工资。但你的情况可能会有变化一、公司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是违法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但这一情况却对你是有利的,分析如下
1 双方之间的关系为事实劳动关系 你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至于双方口头所约定的试用期,一、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试用期的基础依据;二、没有合同期限作为试用期期限的基础。因此,你只要否认这一点,该事实仲裁委将无法认定,你完全可以采取这种做法,最终仲裁委也不会认定存在试用期。如此一来,没过试用期不能要求赔偿金的规定就不成立了,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了。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很可能利用这一条辞退你,但你可以抗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辞退条件,不得无故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二、辞退员工,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来说一下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吧这样的情况在一些私营企业或者小型企业出现的频率是很高的,无论是国企还是事业单位,哪怕是私营企业,只要是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你只有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了;针对你现在出现的问题,你须明白
1、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劳动合同带来的一切福利。(如果该企业在你入职之日一个月内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已经违法,处理方式同上。那就要给你月工资的2倍赔偿了)
2、社会保险。也是你依法享有的。如果企业没有未你购置,你也可以按照上述渠道去投诉的。
3、高温补助。国家有明文规定的。
4、加班、作息时间都有国家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的;
5、可以进入你所在地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查看相关的法规。你如果发现该企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按照基本的处理渠道是
1、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
2、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3、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也就是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明。现在要求劳动仲裁又不花钱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三、"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辞职后还需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有些劳动者以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做完约定期限不能依法走人。其实不然,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做到期满,还是可以走人。提起时间申请离职即可。按规定公司有下面情况的劳动者可以如此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公司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公司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有特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下面是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问题的回答没有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不管是那一方想解除合同,都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引用法规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五、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辞职吗
关于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这个问题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违约金。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
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引用法规
[1]《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1]《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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