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综合计算工时制,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1.
5倍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3倍支付加班费。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以上就是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引用法规
[1]《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六条
二、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方法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的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计件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方法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按300%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三、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综合工时的加班工资标准也是按照员工的具体工资的
1.5倍进行计算的,不过这是普遍的周末日是属于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日正好赶上了法定节假日,那么也是需要给发放加班工资的,这时候的加班工资是属于正常工资的三倍。
五、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算法
有关
劳动仲裁需要多少费用,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
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预付金额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况,除交纳仲裁处理费和受理费外,还应当负担下列费用(一)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地调查取证申请,或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异地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办案人员差旅费用;(二)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仲裁文书的实际费用;(三)当事人申请第三方进行鉴定、勘验、翻译、公告的费用;(四)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食宿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前款规定的费用,(一)项、(四)项的食宿费和误工补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二)、(三)项和(四)项的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收取,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预付。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负担的数额。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撤诉的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负担,减半收取。职工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减、缓、免交仲裁费(一)追索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固定收入的伤病残人员;(二)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三)已经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四)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其它确有困难的人员。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六、综合工时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A、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
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
62.5天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
20.83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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