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为,已经残疾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被人意愿被辞退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可以领取。
一、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如下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失业金的领取条件都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金领取条件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广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2100元,所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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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二、依据相关规定,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需要分别情况而定的.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交费达到2年,你如果自己辞工或者合同到时个人不续约,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能不能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限定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解决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限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够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够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24个月。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再次计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能够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时限合并计量,但是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
3,要怎样领符合失业金领取要求的,通常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组织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训练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通常在解决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流程由于各地解决流程不相同,建议你询问一下当地社保组织。
三、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引用法规
[1]《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四、哪些情况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哪些情况可领取失业金?
专业分析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