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

人事争议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9-04 15:53:07
   
李珂律师
李珂律师
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一、哪些争议属于人事争议,有没有法律规定 属于人事争议的情形(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二)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
人事争议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
人事争议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人事争议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具体有哪些设置人事争议争议解决

一、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具体有哪些

1、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查看更多

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 哪些争议属于人事争议,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等。

二、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原因有哪些

专业分析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争议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其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查看更多

三、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哪些? 哪些争议属于人事争议,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哪些争议属于人事争议,有没有法律规定,为什么?

属于人事争议的情形
(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温馨提示】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比较紧急,请直接拔打电话或是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快速提问,帮助你更快的解决问题。

一、哪些争议属于人事争议,有没有法律规定

属于人事争议的情形
(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温馨提示】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比较紧急,请直接拔打电话或是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快速提问,帮助你更快的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第二条

二、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争议标的方面包括什么?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5.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争议分类及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一、劳动争议的分类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囚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我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我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我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四、不应存在哪些限制竞争的行为,且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下列限制竞争的行为是不应有的

1、以任何方式限定、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的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

2、在道路、车站、港口、航空港或者本行政区域边界设置关卡,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或者本地产品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条

五、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我们来看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这个问题的要点,可以概括几个回答在判断一个主体是否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主体时,应当以是否从事经营活动为标准。上述三类主体应该做广义的理解,因为不仅合法的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而且非法的主体或者有资格但是越权的主体或者是禁止从事经营的主体事实上从事了经营活动的均应当认定为“经营者”。

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

1.欺骗性商业行为

2.商业贿赂

3.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8.诋毁商誉9.串通招标投标10.强迫交易。

-->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事争议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308

大家都在问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人事争议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