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法院拍卖房产过户如何流程,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购买法院拍卖房产过户,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需要提交的证件有(原件)
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地税完税证明;契税证明。
二、法院拍卖房产的过户流程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直接凭人民法院裁定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通知书》及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刚买了司法拍卖的房子,法院拍卖的房产如何过户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四、法院拍卖房产过户的流程,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流程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四、确定拍卖日期;
五、发布拍卖公告;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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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1《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五、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法院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
[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二条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三条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五百零二条
[5《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