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社保,工伤赔偿怎么赔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不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属于工伤情况的,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待认定为工伤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再鉴定意见和工资水平计算具体赔偿金额。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抚养人抚养费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又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不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自然千方百计逃避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构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二、工伤没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没交社保,员工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三、未办理社保,发生工伤有赔偿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四、工伤赔偿公司没有交社保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工伤赔偿公司没有交社保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
1,如果公司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以后,员工在发生工伤以后,并鉴定为级别以后,社保部门会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赔偿自己应当赔偿的那部分费用,如果公司没有为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以后,所有的所需要的费用,都得由公司承担;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五、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买下社保,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1、若用人单位无为员工买下社保或者无足量为员工买下社保,导致员工发生工伤的话,则相应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受或者补足差额。
2、赔偿范围包括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交通费等依发票计量,停职留薪期间,原薪水待遇不变(加班费除外)
3、伤残补贴金7个月薪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1个月薪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