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了三天病假,宁波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第十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二、病假一天扣工资吗,病假一天扣工资吗,病假一天扣工资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病假一天扣工资吗,病假一天扣工资吗,病假一天扣工资”问题回复如下劳动者请病假一天的,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病假期间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病假期间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
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所以病假一天扣工资吗是不扣的。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三、病假三天工资怎么算,病假期间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1、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3、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引用法规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四、请病假一天工资怎么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劳动者请病假一天的工资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计算,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的约定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五、你好,问一下病假期间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