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的程序?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如果当事人的权利侵害处于一个连续状态时,申请仲裁的时间应当从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不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也予以受理。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82条
二、你好问一下,针对于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现行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为了方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的同时,又特别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申请人是员工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四、工程扰民纠纷可以仲裁吗劳动纠纷可以仲裁吗,有哪些流程?
是必须的,
劳动纠纷可以仲裁 ,因为在解决劳动纠纷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流程
1、提出申请。在仲裁时效内,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提交证据材料。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5、裁决。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五、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的审理方式有哪些
1、开庭审理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2、书面审理
《仲裁法》第39条在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的同时,也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下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即进行书面审理。所谓书面审理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参加审理的情况下,仲裁庭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的过程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按照《仲裁法》第39条的规定,仲裁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
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39条
[1《仲裁法》 第39条
[1《仲裁法》 第39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的程序?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