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法举证non-workplace事故为工伤,如何认定?"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调查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之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引用法规
[1]《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七条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判定标准"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呢?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三、"国家工伤认定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四、"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的法律规定"
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举证材料,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员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不符合工伤等级的,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就可以,不用支付工伤赔偿。
五、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工伤认定办法》是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经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9月23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