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电网加班有加班金吗
关于国家电网加班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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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二、国家电网加班有工资吗
关于国家电网加班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三、国家电网劳动合同怎么样
你好,国家电网公司劳动合同的如下,现在 国网 已经没有什么正式工与合同工的区别了把,国企早就已经改制了,全部改为合同制,每个正式入职工作的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合同时有一定期限的,不会是无期限的,你说的正式编制也要签订合同的,你说的合同工应该是现在企业外聘的 人员,从合同上当然能看出来,而且你们签订的合同也是不一样的, 签合同 之前都会给你说明白的,无论是和市供 电公司 还是省 送变电 都是一样的,都要签订合同的!当然正式签订合同的也就算是正式员工了,你所谓的“合同工”的临时工的待遇差别是有的。
四、国家是怎样规定买商品房还有入网费天然气入网费
由于供热入网费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国家规定不应重复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
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五、国家电网占用农民土地怎么赔偿
1、国家电网占用农民土地,需要对农民赔偿,费用有以下几个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等等。
2、对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3、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5、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六、小区原来的工业用电,该小区该民用电,每家让出钱,合法吗
这是个用电类别划分问题,小区物业用电不是居民用电,也不是商业用电,应属于非居民照明用电。以前用电类别划分比较细,有非居民照明用电这个类别。现在一些地区的用电类别划分趋于简化,将非居民用电与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等合并,统称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并重新统一定了价,它并不同于以前的商业电价。物业收费也就按一般工商业电价来收了,不能认为是按商业电价收费,因为不存在商业电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