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中的聘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
聘书若具备劳动合同应有的条款,且是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的,则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聘书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则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劳动报酬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二、聘书是否享有劳动合同法律效力?
1、聘书若具备劳动合同应有的条款,且是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的,则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2、如果聘书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则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劳动报酬等事项。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
三、聘书是否有劳动合同效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聘书若具备劳动合同应有的条款,且是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的,则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聘书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则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劳动报酬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四、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律师解答
劳务合同作为一种十分常见的合同,只要具备了使合同有效的全部要件,合同即可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个
1、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2、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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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五、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专业分析
录用通知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仅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使录用通知书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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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