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廉租房和公租房有区别吗?申请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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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9-29 05:06:32
   
赵冠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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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辽宁省廉租房和公租房有区别吗?申请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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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宁省简述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怎么申请公租房

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以上便是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

二、辽宁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概念上的差异公租房也叫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房屋。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等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进行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完全是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

2、性质上的区别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保障住房。

3、表现形式上有差异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然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进行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而且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来进行购买的。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但是不得出租、转让或赠予等市场交易。如果真的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再次使用。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规定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的一些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当地的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相关的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具体条件如下不同城市公租房申请具体条件不同。这里拿北京来举例子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北京城镇户籍,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家庭;家里所有人的收入低于13万元(含)以下的家庭。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面所规定的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都是符合条件的。

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三、辽宁公租房廉租房应当怎样识别?

1、概念的差异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2、性质的区别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3、表现形式有差异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4、缴纳租金不同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当然除此之外不同城市的申请条件与申请对象也各不相同不同具体要以当地政策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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