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是多长时间"
1、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二条
作出裁决的期限
(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3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六十二条
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多长,劳动仲裁时间一般是多久
你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间 的问题,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三、未签订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应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签订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是多久”的解答如下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四、劳动仲裁办案期限是怎样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庭的办案期间是四十五日之内,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五、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多长时间,仲裁时效多少天
你好,对于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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