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教师退休待遇如何计算,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
教师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对应的比例。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有些地方女教师只要教龄满25年即可100计发,这个你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二、军人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后工资怎样计算
对于您的疑问退休工资如何计算的解答是这样的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 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缴费年限×
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
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1.
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 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 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四、退休教师死亡后抚恤金中基本工资如何计算退休教师抚恤政策中的基本工资计算
1、《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入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所以退休教师的死亡抚恤金为其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