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要怎么维权
1、出租人对于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维权方法是合同中约定以押金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补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出租人可以实际损失要求承租人进行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二、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怎么维权
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的,先看租赁合同中对此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可以让承租人赔偿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如果出现承租人拒绝赔偿的情况,可以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三、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究竟怎么维权
1、合同中约定以押金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补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出租人可以实际损失要求承租人进行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四、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如何维权
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出租人维权时合同中约定以押金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补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出租人可以实际损失要求承租人进行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次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吗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次承租人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因为出租人虽然没有同意,但属于默认承租人将房屋租赁给次承租人。而次承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既然有效,就不能随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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