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大连市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1年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项目、标准如下 (一)大连市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大连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二、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受工伤,可以向单位索要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期,在此期间单位需要正常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不能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劳动关系。
三、大连市工伤工资标准
编辑本段标准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大连市工伤工资标准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四、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如何?
专业分析机关工作人员受工伤,可以向单位索要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期,在此期间单位需要正常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不能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劳动关系。
五、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
在大连市工伤赔偿是这样的,按照国家规定,工伤赔偿都是按照法律来规定的。一、基本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