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合同是怎么解除的?
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二、耕地承包合同解除了如何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处理规定,有什么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解除了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三、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后需要做什么,规定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能解除,随意解除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送达通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四、集体土地买卖合同如何认定有效?
律师解答
集体土地买卖合同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为我国的土地不能买卖。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
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1《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