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公证?遗产遗嘱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有遗嘱不需要公证,无遗嘱才需要公证。司法部发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即该通知印发之日起房产遗产过户需要公证吗,废止1991年版的房产登记加强管理公证。这就意味着,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不再需要强制的继承权。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二、"房产公证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法律解答在此!"
一、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三、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四、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三、"房产证过户是否需要公证?房产过户后如何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则不再需要,当地政策规定决定。一、办理公证需要满足如下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
2、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3、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4、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5、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赠予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2、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3、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4、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5、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
6、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契税收据。以上就是对“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四、《关于无房产证的房屋公证与遗嘱公证流程探讨》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二)提出公证申请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你好,以上是我对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还可以进行公证吗的回答。
五、"公证遗嘱所需文件房产证是否必须?"
您好,关于“安置房可以更名吗安置房的名字可以改吗安置房可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随着房租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选择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但很多安置房也想租出去,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综上,法律上没有禁止安置房出租的规定,因此被安置人是可以出租安置房的。《商品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