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具体条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二)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三)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
50%。
(四)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五)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六)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
4。
(七)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八)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九)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十)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二、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因为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当然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补偿金的双倍确定的,但补偿金也不是固定的,根据工龄和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是什么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2、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如果您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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