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才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1.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2.固定工是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3.劳动局合同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二、要申请转正,员工转正申请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
我于今年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现在几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精神,让我很快完成了转变。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基本操作流程。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立工作,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过这几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比较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当然我们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特此申请 请予批准!
申请人
三、清算组组成员可以是公司吗?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四、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吗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五、公司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自己人吗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六、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吗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七、清算组成员可以是一个人吗
不可以。在现实中要求清算组必须三个人 。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据此,清算组的成员应当是公司的股东,是全体股东还是部分股东,未有明确规定。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人数无上限限制,实际上法律规定中对于清算组人数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一个人无法协商,两个人意见相左时无法做出决议,所以清算组的人数三人以上为宜。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84条
[1]《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