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是否合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物业属于包干式收费,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
2、如果物业属于按项收费,则属于合理的行为。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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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二、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是否合理
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物业属于包干式收费,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
2、如果物业属于按项收费,则属于合理的行为。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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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三、物业代收水电费合理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物业代收水电费合理,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供水供电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而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可以代收水电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四、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五、山东供用水合同纠纷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同应当明确。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引用法规
[1]《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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