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后提取余额有限制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异地买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异地买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公积金提取流程介绍
公积金是很多人的“小金库”,买房、租房、辞职等情况都可以申请提取。那么公积金怎样可以提取呢?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具体有哪些流程呢?一、广州公积金怎样可以提取?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部分提取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②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申请。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6租房提取的;① 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有“注记备案”的不予提取;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②租赁本单位住房的如职工租赁本单位住房作自住使用,但没有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直接从工资中划扣的情况,须由单位办理集体提取。③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a.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b.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c.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7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可提出提取申请,只可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
2.全部提取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以离休、退休条件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职工以出境定居(含港澳台地区)条件销户提取后,不能再办理开户手续,重新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可再办理开户手续。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看看自身符合哪一条提取条件,然后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提取公积金。除了买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这两个常用的条件之外,普通职工因租房自住和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而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也比较多。 二、在广州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流程?
1.部分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2.销户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3.提取业务办理网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4.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中心各办事处上午9
00-
12
00,下午2
30-
5
00;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
00-
12
00,下午2
00-
5
00。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公积金提取额度怎么算? 个人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购买、租赁、修建、建筑所花费总金额。如果是属于销户提取的,则提取该账户内的所有余额。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相应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则根据现行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2. 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以上就是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所需流程,希望有所帮助。
四、公积金提取,如何提取离职公积金?
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五、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次数
一、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采取银行开具储蓄户,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审核将支取款项划入该账户中,职工再从账户中将该款项支取。
(一)职工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职工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单位或职工的提取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通知中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使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以后,要求职工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以后,将职工申请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七)职工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次数
(一)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
(二)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
3、4月办理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