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后可以收回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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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二、赠与子女的房屋能要回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赠与给子女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的,2021年生效《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给子女的房屋,不属于公益性的赠与,如果没有经过公证,作为赠与人的父母,在将房屋的产权转移给子女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是可以要回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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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赠与的房子只过户房产证,土地证没过户,赠与人可以收回房子吗?
1.首先,要收回已经赠与的房子,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为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
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
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房产赠与后还能收回吗?
对于赠与的房屋是否能够收回,要分情况考虑,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也是不得撤销的。但这也不是完全绝对的,如果受赠人存在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相关情形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五、房产赠与后可以收回吗?
律师解答
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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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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