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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的责任是怎样的?
一、发包人的责任是怎样的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4、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二、发包人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作为一个复合词组,其中心词在“责任”二字。“连带”作为限制词置于其前,即强调了这种责任的本质属性,意在使法官抓住“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特征”来正确适用。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查看更多二、业主是否是发包人的发包人?
一、发包人能是个人吗?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实务当中,发包人不只包括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个人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查看更多
三、什么是造成发包人质量缺陷的责任?
本标的为建筑工程,发包人为XXX,施工阶段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
在工程中,甲方(即发包方)承担了工程的主体工程。甲方的建设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没有发生质量缺陷。
发包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承包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质量保证书时,可以承担质量缺陷的责任。甲方向承包人支付的责任包括:(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可对施工质量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质量保证。
(2)在工程竣工后,甲应及时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证单。
(3)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相应的违约金。
(4)在工程终止后,如果甲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工程。
(5)承包人如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承包金,发承包人可以向甲方追偿。
(6)承包人如果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甲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发方有权将工程发包给另一方,但承包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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