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继承的税费如何计算?法律有规定吗?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屋继承税费计算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房屋继承的税费该怎么算?
房屋继承的税费是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增值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
二、房子继承税费收入怎么算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房屋继承的税费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而有所差异1、如果房屋的继承人属于非法定继承人的,那么应当被视为被继承人赠与,应当缴纳的税款包括契税、公证费、房屋评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登记费等。
2、如果房屋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则不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查看更多
二、房屋继承税费收入如何计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房子继承税费收入怎么算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房屋继承的税费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而有所差异1、如果房屋的继承人属于非法定继承人的,那么应当被视为被继承人赠与,应当缴纳的税款包括契税、公证费、房屋评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登记费等。
2、如果房屋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则不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查看更多
三、房屋继承税费收入如何计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房屋继承税费收入怎么样算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房屋继承的税费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而有所差异1、如果房屋的继承人属于非法定继承人的,那么应当被视为被继承人赠与,应当缴纳的税款包括契税、公证费、房屋评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登记费等。
2、如果房屋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则不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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