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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提取新政
一、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
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二、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苏州公积金提取申请
苏州...查看更多二、公积金提取新政
一、公积金提取,怎么提取离职公积金?
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二、提取苏州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申请流程
苏州公积金提...查看更多三、公积金提取新政
一、公积金卡销户提取了,需要重新缴纳吗?
1、公积金销户后可重新开户。
2、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公积金联名卡。个人账户生效后系统自动发起制卡。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5、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公积金卡销户提取了,需要重新缴纳吗?
1、公积金销户后可重新开户。
2、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公积金联名卡。个人账户生效后系统自动发起制卡。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5、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何提取离职住房公积金?
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三、公积金提取条件,苏州提取公积金条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5、购买新房、二手房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8、还贷委托提取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四、公积金提取和退休后提取公积金的区别有哪些?退休后公积金提取有什么好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五、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你的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你身份证号码前6位。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且两者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可以提取出来。
2. 提取的程序是: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公积金卡原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冻结住房公积金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提取即可。
3. 弊端就是,提取之后,你就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优惠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的多少多少折。至今,最优惠的一次是基准利率的7折。
4. 鉴于你目前的情况,如果你属于那种可以提取的范围,则不需要再回原单位开什么证明以及别的材料。因为你已经有辞职通知书了。离职公积金提取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望采纳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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