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渎职罪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渎职罪是什么意思,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渎职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进行妨害,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二、渎职罪的认定,渎职罪的构成
关于渎职罪的认定有关经济损失的认定经济损失内涵的司法分歧及科学界定 作为渎职罪立案标准之一的“经济损失”包括两类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立案标准》明确规定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由于间接经济损失的定义是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基础,司法界对于经济损失的争议主要集中在直接经济损失上,因为本文只对直接经济损失的内涵进行再界定。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两类一类为物理性即结构性灭失,损害后无法恢复,或损害后性能降低;第二类是法律性损失,即指通过一些看似合法的法律手段,使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又被称为“无法实现的债权或物权”。
三、想知道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四、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是一个罪名吗?
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是不是同一个罪,依据刑法的规定,失职玩忽职守罪是属于失职、渎职罪的一种,但渎职罪包括的罪名有很多,如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
五、渎职罪37个罪名,渎职罪的认定标准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三十五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渎职罪办案一本通渎职罪办案一本通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六、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刑事责任是如何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损失特别重大的,可能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这个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量刑后才能有明确的处罚。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渎职罪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一、"申请延期庭审时间安排" 1、法院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
一、"民事诉讼法法警评估人员回避规定"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