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概念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415条),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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