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病情复发如何处理

工伤赔偿后病情复发如何处理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3-08 23:41:31
   
郭奕飞律师
郭奕飞律师
河南天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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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
工伤赔偿后病情复发如何处理
工伤赔偿后病情复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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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复发,单位按病假处理,应该怎么办?分类1.工伤赔偿2.工伤鉴定3.工伤保

1、工伤复发后,单位按照病假处理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进行改正,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

二、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由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鉴定后凭鉴定书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三、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旧伤复发怎么办

如果是5-

10级伤残,提出离职,公司是需要支付的,如果不是伤残不需要支付的,如果没有支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扩展资料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和需要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四、工伤员工离职后旧伤复发怎么办,该如何规定的

工伤员工离职后旧伤复发是可以申请进行认定的。实际上如果工作间的伤害发生之后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发的员工也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医疗救助的,但是必须要进行工伤复发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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