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翻商品作为新品出售商家应承担什么责任
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享有对商品的知情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
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由此可知,商家将产品翻新后重新拿出来卖,对于消费者来说,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是一种欺诈行为;
其责任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来确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二、私有企业改制,国家有补助吗
关于“私有企业改制,国家有补助吗”的相关解答如下对于您的疑问企业改制国家有补助吗的解答是这样的为了在企业改制进程中规范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改组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参股用人单位)的,对企业改制时解除
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企改制不得向留用员工支付补偿金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转换职工
劳动关系。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参股用人单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关系员工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本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超过本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计算。企业月平均工资超过改制企业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原则上按不高于2倍的标准确定。企业因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停产半停产,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不得占用企业福利费用据介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计发经济补偿金的企业月平均工资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工资统计口径计算。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用。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
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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