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村没有宅基地,转让耕地建房是否有法可行同村无宅基地转让耕地可建房
1、农村无宅基地申请建房,需要先申请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3、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引用法规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2]《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3]《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二、我们村里的耕地要用作建安置房,是否是土地流转
1.自留地一般是给农民用来修建棚舍等房屋附属设施,以及种植蔬菜等作物的土地。
2、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3、作为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与自留地的使用权,是无限期使用的——直至户主死亡、户口迁出时为止。
4、自留地是处于宅基地周围的土地,使用期可与宅基地并存。一旦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自留地的使用权也会同时消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转让双方应当都是本村村民(户口在同一个村),受让方目前应当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5、比如依靠买卖的方式获取,不符合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6、一般商品房所使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其房屋可上市销售;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叫做“小产权房”,是不能上市销售的,不受法律保护。如地处乡镇(村),那么购买这种地方的房屋的时候,就需要慎重考虑了。
三、农村土地流转后建房可以吗?
首先,你得清楚,目前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指的是什么?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签订合同要满足三个原则别人才会统一流转给你,必须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能超过承包年限、不能损害其他村民利益。所以土地流转后建房是改变使用用途行为,是不允许的。
二、购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建房吗?国家目前严禁市民购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分配给他们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居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进行自由买卖的,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进行调剂。按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像国有土地使用权那样在市场上流通,但可以在集体组织内部进行调剂,但这种调剂也是有条件的。比如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都是不能购买的,也就是说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只能是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次,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又或是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这些情况的转让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想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
1.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3.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因此,如果你是市民,想在农村流转土地或者购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建房子住都是不允许的,农民朋友们也得弄清楚免得造成土地纠纷,而且如果农民朋友们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流失,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宅基地建房了的,申请宅基地将不被通过。毕竟宅基地申请以后也不是那么简单了,所以自身拥有了宅基地就不要轻易的流转出去,因为现在的农村宅基地和土地越来越值钱了。
四、农民如何利用农村耕地建房
农村农田是不可以建房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在被发现后,相关部门会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主实施罚款,或是限期拆除农村自建房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