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拆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1、房屋的所有权人欠款不还,不履行生效裁判,其拆迁的房屋可以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您好,相关法律法规
1、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2、对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3、因此,如果债务人虽只有一处房屋,但该房屋面积较大,远远超出其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需求,法院债权人的申请是可以执行的。
4、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提供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应参照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四条
三、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欠多少钱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欠多少钱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你好,
1、无论多少金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都有权起诉,而法院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就会受理;
2、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就是对于你的问题欠多少钱法院强制执行的一个回答。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1《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四、欠款人的拆迁款法院可以扣吗,我想要拆迁款
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可以对被执行人存款、收入、其他财产进行执行。题目中的“货款”,没有说清楚是销售商品得到的货款,还是购买别人的商品应该支付的货款。如果是销售商品得到的货款,那么应该计入“销售收入中”;如果是销售商品得到的货款,但是对方没有支付达到1年以上,则应被计入“应收账款”中。如果是购买别人的商品(如果是生产原料)应该支付的货款,那么一定是计入“成本”中;如果购买的设是备,那么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中;如果购买的商品是建筑材料之类的并且本方用于修建厂房,那么应该计入“在建工程”或者“工程物资”中; 如果本方一直没有支付该笔款项,那么这笔款项应该计入“应付账款”。如果这笔钱,存在银行账户中,那么应该计入“货币资金”或者“金融资产”中。以上是欠款人的拆迁款法院可以扣吗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五、没有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拆迁吗
如果是违法建筑,直接走拆违流程,并不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征地拆迁活动,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房屋进行强拆,需要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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