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发生
交通事故,申请认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 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3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符合以上条件,基本上可认定工伤。
二、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关于“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的相关解答如下 一、 某机械厂职工邓某驾驶单位货车送货至外地,在返回单位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邓某身受重伤。交警经调查,认定邓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久,邓某亲属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对此,有人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只有职工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一.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 第二.如果该职工在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在用人单位安排下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论驾驶员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一情境下的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补偿原则,职工如因疏忽受伤,即使是违反单位的操作规程,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如果职工不是驾驶员,但是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无论该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责还是次责,同样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因此,本案中,邓某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在此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打官司费用由个人承担。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2、因果关系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三、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 某机械厂职工邓某驾驶单位货车送货至外地,在返回单位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邓某身受重伤。交警经调查,认定邓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久,邓某亲属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对此,有人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只有职工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一.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 第二.如果该职工在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在用人单位安排下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论驾驶员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一情境下的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补偿原则,职工如因疏忽受伤,即使是违反单位的操作规程,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如果职工不是驾驶员,但是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无论该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责还是次责,同样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因此,本案中,邓某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在此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打官司费用由个人承担。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2、因果关系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五、交通事故单方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单方交通事故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工伤保险是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职工有过错而不认定为工伤,也不因为职工有过错而减少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方交通事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区域,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单方交通事故伤害的;二、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单方交通事故伤害的;三、上下班途中方式单方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服主要责任的;四,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遭受单方交通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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