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定要是书面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定要是书面的。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的有哪些,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需要有买卖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商品房的地理位置,使用面积,购房价格,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的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哪些
您好,买卖房屋的合同中主要条款包含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有哪些呢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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