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2-18 07:44:05
   
彭艳琼律师
彭艳琼律师
广西铁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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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避税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1、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包括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2、国家为了方便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特推出个人所得税APP,开放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纳税人可以直接到APP上申报,这给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二、新个税选择申报方式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规定,信息报送方式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第二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和渠道,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第十九条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第二十条
[1《扣除信息表》 第二十一条
[1《扣除信息表》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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