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工伤保险报销怎么报,员工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船员受到工伤,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等治疗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处理海员工伤保险如何报销问题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如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二、工伤,有社保和商业险,但老板没报工伤申请,报的商业险,怎么办
1、伤者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伤残等级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险时,申请赔偿是不冲突的,只是工伤保险需要原件,而商业险只能用人复印件加盖相关鲜章)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三、企业如何申报工伤保险?
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就可以了。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5、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厂牌、工卡、证人证词、出入证、罚款单、警告信等)
6、工伤事故报告书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企业工伤保险申报 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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