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2-12 16:02:41
   
曹西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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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2015年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以上就是关于意外死亡赔偿金额是是多少钱的具体回答!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一般赔偿多少钱?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一般赔偿多少钱?”的回复如下你好,关于交通事故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的解答如下具体来说,除死亡赔偿金外,死亡案件中还可存在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家属误工费,以及抢救治疗期间的必要费用。以死亡赔偿金为例,有多少人知道死者的户口存在农村标准与农村标准的区别!而又有多少人知道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以获得更多近60万的赔偿款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四、70岁以上的老人,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偿多少钱?

您好,针对您的70岁以上的老人,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偿多少钱?问题解答如下  

70岁以上的老人出车祸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五、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能赔多少钱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其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例如周某为某市职工,34岁,某日,周某开摩托车带妻子和孩子回娘家,行至某地段时,遇到一辆拉条木的拖拉机缓慢驶来,拖拉机所拉的条木由于数量太多,装的也不牢靠,恰好在周某经过时散落下来,有一根条木插入周某摩托车的前轮车辐中,周某摩托车由于车速较快而迅速变线,直接撞到拖拉机尾部,周某头部受损,当场死亡。周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级市,周某为城镇居民,按照其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其当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12021元/年,这样,周某家人可获得死亡补偿费12021元/年×20年=202100元。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补偿费时,其乘数较十年要短,但不会短于五年,具体为,六十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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