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彩礼才可以退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2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适用前款第2、3项的限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彩礼可以退吗,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1、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据不当得利返还对方。由此可知彩礼钱是需要返还男方的。
2、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法律条文】:《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引用法规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三、满足什么条件要求退还彩礼,有哪些相关规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要求退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述第二、三项条件,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四、没有领证,办过酒席,彩礼钱退吗
1、退。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彩礼,如果只是办理结婚酒席还没有领结婚证和共同生活,就不存在法律上保护的夫妻关系,如果非男方原因造成不能在一起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理应予以退还。
2、男女双方办酒席后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分手原则上需要退还彩礼,由于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和前提条件的,现在婚结不成了,彩礼理应予以退还,但是具体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双方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是否需要全额归还还需要双方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关系,造成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来决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解决处理,解决无果的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法律规定是否予以返还彩礼。
五、退彩礼,彩礼有退吗
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经查明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上述规定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结婚不足一年,由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按2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