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住院期间的工伤护理费由谁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以上是对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谁支付的解答。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二、工伤期间护理费由谁来出
工伤期间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三、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需要人护理的,护理费该怎么给
如果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确实需要人护理的,应当保留好请人护理时所发生花费的报销凭证;
一、通常需要护理的,应当在医院里请专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护理花费,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报销的;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出12个月。工伤工人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限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工人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分别等级支付,其准则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50%、
40%或者30%。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四、律师,工伤住院的护理费是由谁支付的
【法律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陪护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五、请问一下工伤期间家属陪护有护理费吗
有的,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