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委员会是否能够对小区进行自治?"
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是可以的,业委会有自治的权利,但是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由小区内的业主大会进行设立,设立后如果要实施自治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总数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书面同意业委会自治管理方案,这样在可以实施自治。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及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
1、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如《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
2021]7号 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3、京政办发〔
202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4、《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 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引用法规
[1]《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三、业主自治是否需要成立业委会?
业主自治一定要成立业委会,对于居住在小区的居民来说,比较熟悉的就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法律依法成立的,主要是业主共同行使管理权力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在法律层面上必须要设立。重大事项可以行使表决的权利。
四、"筹备业主委员会小区自治的关键步骤"
您好,关于“没领
结婚证,没有领结婚证,
离婚怎么分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她们之间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离婚。关于没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孩子不满2岁的一般判给女方,
2岁以上按照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满十岁的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抚养费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月稳定收入的20%到30%。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10条
五、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