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遗产公证后,遗产继承人能否要求公证?"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继承人放弃遗产
公证后,
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公证么?”问题回复如下一、填写《公证申请表》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以上就是继承人遗产公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二、"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放弃遗产继承一般不需要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后就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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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三、《遗产继承公证办理指南及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遗产继承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七条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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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遗嘱公证细则》 第四条
[2]《遗嘱公证细则》 第七条
[1]《遗嘱公证细则》 第四条
[1]《遗嘱公证细则》 第七条
四、"遗产继承中的公证程序探讨"
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遗产继承公证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办理好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一、填写《公证申请表》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公证费发票。
五、"遗产公证取消后的继承问题"
没有都有新生命的降临,也就会有生命逝去。有些人会为这天的到来做准备。继承遗产公证就是其中的一个体现。那继承遗产公证怎么办理呢?《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