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工伤再次鉴定要哪些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员工要及时到工伤鉴定机构对工伤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如果第一次工伤鉴定单位或者员工认为有错误的可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工伤重新鉴定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二、工伤鉴定是什么,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021先咨询一下。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三、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意见】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
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
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
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
四、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一)属于
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