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销售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销售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销售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销售价;
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以上是长沙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二、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如何?
1、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
2、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
3.63万元、
4.53万元、
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
2021]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4、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两张(如果户口里面还有其他人也要复印两份)到北京市崇文门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排号。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发400个号,再所排到的号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时间,待交表时间提交所有资料审核。
5、等候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以上是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引用法规
[1]《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 第七条
三、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要去上市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经批准实施的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即对房屋性质记载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含单位集资修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且第一次分户登记时间在2004年1月1日之后的房屋,申请上市交易(继承、遗赠、
离婚分割和法院判决除外)时,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符合上市交易年限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家庭,持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户口薄、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和购房合同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窗口提出申请。
(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未查档复核的申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住房状况须进行查档复核。复核的情况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的通知单》,载明应向国土部门补交价款的事项,其中补交土地出让金金额由国土部门有关政策核定,政策性优惠等价款金额由窗口工作人员购房合同约定和相关政策核定。
2.对经查属申报不实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告知函》,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须在30日内到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作进一步核实处理。
(三)符合上市交易的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的通知单》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市国土局窗口缴交土地出让金或政策性优惠等价款。
(四)原购房家庭持国土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窗口开具《准予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通知单》。
(五)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者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准予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通知单》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上市交易有关手续。
四、经济适用房如何再交易?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
95×
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五、经适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2.网签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
3.到对应窗口缴纳契税;
4.得到契税票后,立刻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的号;
5.去交纳土地出让金,现在叫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6.办理登记过户后,过10个工作日就可以由买方来取房本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如何再交易?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