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律师解答
如果是商品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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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二、集体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出,法律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流转时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3]《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四、土地使用权公证才有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并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公证不是土地使用权有效的必经程序。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效的,公证不会对土地使用权的效力产生影响。公证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所以公证合法性、真实性的证明,和是否有效没有必然的联系。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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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二条
[1]《公证法》 第二条
五、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程序有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带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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