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43条具体的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43条具体的信息?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4-29 02:48:29
   
彭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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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43条具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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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43条具体的信息?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43条具体有哪些?

专业分析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公益服务的原则,推动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活动当事人、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提供信息服务。

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40条具体是什么?

专业分析
投标活动中的下列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
(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和修改;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和说明;
(四)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
(五)资格预审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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