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最新规定,离退休人员病故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8]42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4年10月1日起,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费(即离休时基本离休费和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之和)的20个月计发。二、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由现行的400元调整为按上年单位所在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原行业统筹单位按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三、调整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四、本通知下发前,各地各部门执行情况与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并予补发。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上述补助对象参加劳动或农业生产所得的报酬,应作为本人的生活费用,在计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时,要把这部分收入考虑在内。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遗属在享受定期补助以后,如遇有特殊困难,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还可酌情给予临时补助。
二、在职职工病故后,丧葬费和抚恤金什么地方出,标准是多少。
1.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2.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3.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4.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三、干部丧葬费标准,丧葬费用是多少
您好!你问的丧葬费标准是多少的问题,一般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物价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参照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计发办法,现就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给,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标准执行。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标准执行。 三、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本市(直辖市)统计部门发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发放,按当地标准执行。 五、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经费开支渠道解决,丧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四、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丧葬费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五、上海市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上海丧葬费标准是多少?”的相关解答如下您好!你问的丧葬费标准是多少的问题,一般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物价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参照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计发办法,现就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给,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标准执行。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标准执行。 三、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本市(直辖市)统计部门发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发放,按当地标准执行。 五、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经费开支渠道解决,丧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